经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公安局批准,现从2015年退伍军人中招收聘用制法警。凡符合招聘条件,经培训、考核合格后,最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服务公司进行为期20天的岗前培训,培训考试合格者,派往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担任聘用制法警工作。
一、招聘条件
1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自愿从事法警工作;
3、没有受过党、政纪处分,无劣迹,无犯罪前科;
4、男性,当年退伍军人,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(需持本人毕业证书),年龄在25周岁以下,身高178cm以上(参加过2015年70周年阅兵者可适当降低要求)。
5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为5.0以上,会讲普通话。
6、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(需持有效证件)优先录用;
二、招聘办法
1、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:
(1)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或所在部队(团以上机关)出具的鉴定材料;(2)退伍证件,学历证明;(3)身份证;(4)近期1寸免冠照片(白底,冲洗)5张;(5)户口本(复印带有户口性质主页及本人页)各3张;
2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服务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、政审和体检。
3、面试合格者需经20天的岗前培训,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,培训结束后服务公司会同最高级人民法院对招收人员进行心理测试、体能测试和综合考试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4、从事聘用制法警工作的人员,需与最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务合同,合同期限为7年。
三、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
1、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制法警上社会保险。
2、聘用制法警着警服持警官证,服装、证件由法院统一配发。
3、法院免费提供食宿。
4、工资标准:月平均综合工资约3000--3500元(不含值加班费)(含绩效奖金5000-6500元由所在法院年终一次性发放)。
5、培训后入职前缴纳500元左右/人押金,入职一个月左后押金返还;工作未满半年自行离职者用工单位扣除服装、培训费(具体以单位通知为准)。
6、享受高温季节补贴和法定节假日补贴。
7、加入所在法院工会组织,可享受法院干警的福利待遇(带薪休假;外出考察、旅游;发放劳保用品;免费洗衣、洗澡、理发)等。
8、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,每周不超40小时,值班费、加班费由法院直接支付。
9、根据工作需要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,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可正常休假,并享受婚假和丧假,工作满1年以上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,每年可带薪休假